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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经 区

对绿色建筑工作的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经区建设局 行使层级
基本编码 370617040000 实施编码 113710000043598893437061704000...
行政相对人 加强对市县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事项状态
实施主体性质 1 权力来源 1
办理结果名称 检查结果通报
网办深度 1
本事项支持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方式

1、 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 类别:,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省政府令第323号,2019年1月12日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科技、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相关工作。”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绿色建筑标准,采取抽查、抽测等方式,对建筑质量责任主体和建筑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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