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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经 区

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1491700101 实施编码 11371000MB2327066D4372014917001
实施主体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事项版本 12418.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结果名称 社会保障卡启用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4
服务对象 1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4 办理形式 1,2,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3-8号社保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631-5988759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服务台
投诉电话:0631-5998039;0631-1234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3-8号社保综合窗口(社保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社部发〔2011〕47号 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查看原文
《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人社字〔2022〕146号 第十八条 持卡人领取社保卡后,须持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在经办网点同时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激活。人社部门或线上社保卡服务渠道可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需到经办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查看原文
持卡人领取社保卡后,须持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在经办网点同时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激活。人社部门或线上社保卡服务渠道可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需到经办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社会保障卡启用 材料齐全,符合经办规定。 0 社会保障卡启用完成。 王艺红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通过“爱山东”申领了一张社保卡如何启用?
回答: 通过“爱山东”-“社保卡服务”-“社保卡启用”,启用社保卡。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