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海洋渔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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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102001100101 | 实施编码 | 11371000MB253873664371020011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2 | |
事项版本 | 12410.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2 | 通办范围 | 4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1 | 办理形式 | 1,2,3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
行使层级 | 4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关于批准某船图纸的函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6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631-5960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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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服务台 投诉电话:0631-5998039;0631-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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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6号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36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2003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3号公布 | 第八条 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并在开工制造、改造前申报初次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设计、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 | 查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2003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3号公布 | 第八条 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并在开工制造、改造前申报初次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设计、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 | 查看原文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审查申请表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渔业船舶图纸审查管理工作指南》 |
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声明书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渔业船舶图纸审查管理工作指南》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渔业船舶图纸审查 | 对提交的渔业船舶图纸进行技术审查。 | 20 | 1. 正确性,即审查船舶的各种性能、结构、布置、材料、设备、工艺等是否满足安全、环保的技术条件及要求,同时还要审查设计所用的理论、公式、计算参数、技术指标是否正确; 2. 统一性,即审查全船的图纸在相关内容方面是否统一; 3. 标准性,即审查全船图纸的图面质量、绘画、标注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4. 适用性,即审查全船图纸性能指标、配备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布置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 做出审批决定,签发图纸批准函或不予批准函。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