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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经 区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备案


实施主体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承办机构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医政医管科
基本编码 37102301400101 实施编码 11371000MB253794454371023014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17.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5,9 通办范围 4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10
办理结果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号社会事业窗口
咨询电话:0631-5910013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服务台
投诉电话:0631-5998039;0631-1234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号社会事业窗口
窗口名称:社会事业窗口
窗口编号:10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卫办医发〔2017〕38号 二、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见附件2)。 查看原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卫办医发〔2017〕38号 二、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见附件2)。 查看原文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条件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其他参照诊所备案申请材料提供 4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其他参照诊所备案申请材料提供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按规定受理材料 3 按有关规定执行 受理
审查 审查备案书 6 按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
审批决定 审批决定 1 按有关规定 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 0631-59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