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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经 区

威海市重点实验室申报


实施主体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承办机构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科技合作科
基本编码 37070602700101 实施编码 11371000MB2327066D4370706027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20.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20
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公布xx年威海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立项名单的通知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6号人力资源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631-598006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服务台
投诉电话:0631-5998039;0631-1234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6号人力资源综合窗口
窗口名称:人力资源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26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威海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威科规字〔2018〕33号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实验室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2.研究制定实验室有关政策、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宏观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3.批准实验室的建立、调整、改组和撤销,组织实验室的评估和考评; 4.按相关规定及程序,遴选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市级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提供服务。 第六条 各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有关部门是实验室的主管部门,具体指导、协调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所需资金、人员、场所等保障条件。 第八条 市科技局公开发布实验室建设指南或申报通知,由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查看原文
《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106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企业设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对经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及其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给予扶持;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联合建立技术创新平台,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扶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查看原文
《威海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威科规字〔2018〕33号 第五条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实验室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2.研究制定实验室有关政策、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宏观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3.批准实验室的建立、调整、改组和撤销,组织实验室的评估和考评; 4.按相关规定及程序,遴选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市级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提供服务。 第六条 各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有关部门是实验室的主管部门,具体指导、协调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所需资金、人员、场所等保障条件。 第八条 市科技局公开发布实验室建设指南或申报通知,由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查看原文
1.实验室依托单位须为在威海市行政区划注册的企业或在我市设立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综合科技实力较强,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本领域的发明专利或高水平的原创性成果。 2.实验室已运行并从事本领域研究3年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稳定的研究方向,应用基础研究能力较强,研究水平在本领域处于市内领先、省内或国内先进,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具有较强的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实验室须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水平高的科技创新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低于15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数占研究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 4.实验室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能够满足应用基础研究的需要。 5.实验室具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积极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且成效显著;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行业带动和辐射作用。 6.依托单位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行和试验费用。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威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2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单位在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推荐 材料是否齐全、完整、规范。 5 符合申报要求的推荐上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予以退回。
审核办结 材料是否齐全、完整、规范,符合申报要求。 10 批准立项,公示评审结果。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申请威海市重点实验室应满足哪些条件?
回答: 答:(1)实验室依托单位须为在威海市行政区划注册的企业或在我市设立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综合科技实力较强,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本领域的发明专利或高水平的原创性成果。 (2)实验室已运行并从事本领域研究3 年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稳定的研究方向,应用基础研究能力较强,研究水平在本领域处于市内领先、省内或国内先进,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具有较强的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实验室须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水平高的科技创新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低于15 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数占研究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 (4)实验室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能够满足应用基础研究的需要。 (5)实验室具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积极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且成效显著;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行业带动和辐射作用。 (6)依托单位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 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行和试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