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经区商务局 | 承办机构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旅中心文化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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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302200300102 | 实施编码 | 1137100076369574494373022003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1 | |
事项版本 | 12415.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1 | 通办范围 | 4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1 | 办理形式 | 1,2,3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
行使层级 | 4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20 |
办理结果名称 |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证明》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6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631-596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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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服务台 投诉电话:0631-5998039;0631-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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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6号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36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根据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营 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 第十条 第一款 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款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 查看原文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根据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 第九条 第一款 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款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 查看原文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 2009年8月28日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3日发布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第九条 第一款 依法登记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设计,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印制。 第二款 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设计,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印制。 | 查看原文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 2009年8月28日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3日发布的《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第九条 第一款 依法登记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设计,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印制。 第二款 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设计,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印制。 | 查看原文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根据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 第九条 第一款 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款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 查看原文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申请登记表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申请人按照示例范本填写 |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
2 | 1 份 | 3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市场管理部门 |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 | 2 | 4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文化和旅游部组织演出经纪资格证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 |
个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
2 | 4 份 | 3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办结 | 打印备案文书,对审批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 0 | 个人具备相关条件,材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形式。 | 打印备案文书,对审批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
审批 | 审核作出许可决定 | 0 | 个人具备相关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 准予许可备案或不予许可备案 |
受理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 | 0 | 申报个人具备相应证件。 | 审查内容不合格,退回进行补充完善;填写审查意见,提交首席代表审批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