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部 | 承办机构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工作部武装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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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072400200201 | 实施编码 | 12371000495187857G4370724002002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1 | |
事项版本 | 12428.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1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1 | 办理形式 | 1,2,3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
行使层级 | 4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确认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1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631-5916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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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总服务台 投诉电话:0631-5993619;0631-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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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1号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1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民发〔2011〕110号 |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查看原文 |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民发〔2011〕110号 |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查看原文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审查 | 全面审查申请材料,必要时组建专家评审,提出审查意见。 | 0 | 审查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 | 同意或不同意 |
决定 |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 0 | 全面审查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查意见的合规性好有效性 | 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 |
受理 | 收件并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 0 | 是否由本级受理,要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 受理或不予受理。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