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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经 区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确认


实施主体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部 承办机构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工作部武装办公室
基本编码 37072400200201 实施编码 12371000495187857G43707240020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28.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确认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1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631-591615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总服务台
投诉电话:0631-5993619;0631-1234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1号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1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民发〔2011〕110号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查看原文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民发〔2011〕110号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查看原文
申请人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审查 全面审查申请材料,必要时组建专家评审,提出审查意见。 0 审查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 同意或不同意
决定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0 全面审查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查意见的合规性好有效性 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
受理 收件并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0 是否由本级受理,要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受理或不予受理。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 0631-591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