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承办机构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体卫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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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080502200101 | 实施编码 | 11371000MB253794454370805022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1 | |
事项版本 | 12426.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1,3,6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1 | 办理形式 | 1,2,3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
行使层级 | 4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表彰证书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7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9、40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631-5982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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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服务台 投诉电话:0631-5998039;0631-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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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6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9、40号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39、40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山东省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 1 | 2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申请人自备 |
山东省学校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山东政务服务网上下载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决定 | 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审批决定,出具《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以书面方式作出不予审批决定,出具《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2.获取方式:青岛市民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或由窗口工作人员邮寄送达。 | 5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决定。 | 《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或《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
受理 |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出具受理通知书。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3.需补正的申请材料属可容缺受理范围内的材料,申请人可自愿提出申请,做出容缺受理承诺,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受理人出具容缺受理通知书。 | 5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出具《容缺受理通知书》。 |
审查 | 审批机关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 5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无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